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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行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责任书签署仪式

发布时间:2012-06-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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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行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责任书

签署仪式

        为巩固我院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32号)和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鲁卫医字〔2012〕44号)要求,按照我院《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工作安排,我院于2012年6月7日下午在会议中心四楼礼堂,隆重举行了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责任书签署仪式。

        院长、党委书记秦成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邵延彪、党委委员董庆、副院长王一兵以及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各科室主任和护士长参加了本次签署仪式。仪式上,秦成勇院长就我院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发表了重要讲话,王一兵副院长解读了省卫生厅与我院院长签定的责任状和我院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随后秦院长与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重点部门和科室主任代表签署了《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责任书》。与会人员深感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决心响应各级领导号召,认真履行职责,确保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我院《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责任书》明确了院长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第一责任人,各相关职能处室部门负责人和科室主任为本部门和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第一责任人。责任书根据各部门和科室的专业特点,明确了其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中的职责,确定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各项具体的控制指标,并根据各部门和科室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将各部门和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指标体系和科室综合管理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各部门负责人和科室主任年终考核及聘任、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针对管理职责范围内存在的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按上级规定进一步处理直至撤销其行政职务。

        我院《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责任书》的签署,必将使我院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走向新的台阶,不断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用药权益和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

 201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