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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山东省政府官网、健康山东 编辑:医药卫生期刊中心 卢骁 发布时间:2019-07-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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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考核指标由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4个方面构成,2020年将补充医院功能定位履行、落实改革任务等指标。考核工作按照年度实施,今年8月底前,各级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将组织三级公立医院完成电子病历的编码和术语转换工作,全面启动全国统一的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等,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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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面推进我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公益性导向,开展科学规范的绩效考核,引导三级公立医院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发展方式由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管理模式由粗放式管理向全方位绩效管理转变,促进收入分配更科学、更公平,不断增强三级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能力。2019年,全面启动我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探索建立绩效考核结果共享和运用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考核范围

  考核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考核范围为全省执业登记的三级公立医院,包括国家卫生健康委及其他国务院部门、行业所属或管理的在鲁三级公立医院,大学附属三级公立医院。

  三、组织实施

  (一)明确考核指标。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意见》提出的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4个方面指标构成。省卫生健康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结合我省实际,适当补充医院功能定位履行、落实改革任务、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考核指标,并将国家监测指标之外的考核指标作为省级监测指标。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绩效考核工作,直接采用国家绩效考核指标。2020年起,逐步运用我省绩效考核指标。

  (二)完善支撑系统。

  1.提高病案首页质量。三级公立医院要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规范填写病案首页。各级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要加强病案首页质量控制和上传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确保考核数据客观真实。

  2.统一数据标准。2019年8月底前,各级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要组织三级公立医院完成电子病历的编码和术语转换工作,全面启动全国统一的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

  3.整合数据资源。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病案首页、室间质量评价、电子病历系统分级评价、医师护士及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医院满意度调查、卫生健康财务年报和统计年报等数据资源,保障考核数据的连续性、稳定性和规范性,减少基层重复采集,确保数出一门、客观公正。

  4.强化信息支撑。尽快建立省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实现与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及时准确汇总、收集监测考核数据和相关信息。通过利用“互联网+考核”方式,以数据信息考核为主、必要现场复核为辅,推进完善我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四、考核程序

  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年度实施,考核数据时间节点为上一年度1月至12月。2019年11月底前完成2018年度绩效考核工作。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考核工作,3月底前完成省级监测指标的统计评价工作。

  (一)医院自查自评。各三级公立医院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成对上一年度医院绩效情况的分析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并将考核指标数据上传至绩效考核管理系统。2019年7月底前完成2018年度的自评报告和数据上报工作。2020年起,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二)组织年度考核。省卫生健康委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对2018年度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反馈属地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及医院,以适当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三)综合评价分析。省级监测指标由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统计评价,2019年8月底前制定省级监测指标的统计评价标准,2020年起根据监测指标的变动情况进行调整完善。2019年12月底前完成2018年度省级监测指标的统计评价工作,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2020年起,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有效引导医院提升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省卫生健康委受省政府委托,负责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各市、县(市、区)协助做好本地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工作。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要发挥牵头落实及组织协调作用,做好绩效考核组织实施工作,强化对绩效考核数据的质量控制。卫生健康、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大数据等部门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结果应用。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组织、机构编制等有关部门要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作为选拔任用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与我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医院评审评价、区域医疗中心和医联体建设以及评优评先工作紧密结合。各三级公立医院要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探索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开展医院管理,通过外部考核倒逼内部考核完善,提升医院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做好督导宣传。省卫生健康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逐步推开对所有医疗机构和区域医疗服务体系的绩效考核。注重考核方式方法,避免增加基层负担。加强宣传引导,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