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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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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立医院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19/7/12 11: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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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月制定   2013年3月修订   2019年5月修订

  为了进一步推动和规范院务公开工作,促进我院加强医院民主科学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不断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根据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我院院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制度。

  一、 院务公开监督考核采取日常监督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监督考核的重点是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效果。

  二、 将院务公开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管理,作为评定科室与部门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

  三、 定期检查各部门院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每年不少于两次,将检查结果报医院质量控制办公室。

  四、 医疗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信箱,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多种方式,定期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 完善院务公开载体建设,对社会公开的内容通过建立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医院网站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内公开的内容通过不断完善职代会制度,医院的重大决策、重要的人事任免、重大项目的安排、职工的权益保障、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等情况,做到及时向职工公开。保证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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