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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管治院】山东省立医院顺利完成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工作

信息来源:会计科 翟姗 发布时间:2019-12-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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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取消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91号)要求,12月10日,山东省立医院顺利完成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相关工作。

  山东省立医院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医院财务部牵头,信网办、宣传处、医保办以及各临床科室积极配合,共同做好价格调整相关工作。医院召开了多部门专题会议,广泛组织开展临床科室政策培训,全面做好收费项目维护及程序改造、新收费系统的模拟运行及实施节点等准备工作,并及时对外公示新医疗服务价格。经过近十天的细致准备,12月10日零点,医院顺利完成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工作。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医院全部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以实际采购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将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做好同医保支付衔接等方式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