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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核心制度专题学习】第四期: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信息来源:医务部 发布时间:2021-11-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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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对医疗服务的切身感受。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是医院发展的重要保障,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及效率是现代医院管理的基本要求。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为进一步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医院在公众号定期推出“医疗核心制度专题学习”。

第四期: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定义

  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

  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并保证常态运行。

  2.医疗机构实行医院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在医院总值班外,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和护理总值班。总值班人员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医疗机构及科室应当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值班表应当在全院公开,值班表应当涵盖与患者诊疗相关的所有岗位和时间。

  4.当值医务人员中必须有本机构执业的医务人员,非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当值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时应当在指定的地点休息。

  5.各级值班人员应当确保通讯畅通。

  6.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和急危重患者必须床旁交班。

  7.值班期间所有的诊疗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

  8.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释义

  Q1为什么要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

  答:患者的诊疗活动是一个连续性工作过程,医疗机构有连续工作要求的部门或科室均应安排专人值班。除临床、医技、护理等岗位外,信息系统保障部门与提供水、电、气、消防及其他公用设施应急保障的后勤相关部门也应安排值守。

  Q2值班和交接班如何体现诊疗活动的连续性?

  答:值班和交接班的连续性,包括医师间、护士间以及医护间的患者诊疗信息传递。由于我院存在医疗值班和护理值班两套单独的值班体系,不能完全保证能够随时获取同一患者信息,因此,应设置定期的医护联合交班来实现患者信息的沟通与交流。

  Q3如何对医疗机构总值班进行管理?

  答:医疗机构应建立医院总值班管理与工作体系,制定医院总值班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值班人数、通信联系工具、交接班机制及记录内容清单等),明确主管部门并履行管理职责;对值班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参与值班。

  Q4我院对值班人员的值班时间有何规定?

  答:各病房实行三线值听班制度,一线医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听班人员由各病区安排。次月值听班表应当于当月月底前报送医务部,节假日值听班表应当于放假前报送医务部。

  Q5我院对值班人员的资质有何规定?

  答:(1)值听班医师应为本院执业医师,不得安排未在我院注册的医师独立值班。

  (2)二线听班医师应当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师。

  (3)三线听班医师原则上应当为科(副)主任。

  Q6何谓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

  答:“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是指注册在本医疗机构(含区域注册)的执业医师。

  属于本医疗机构编制内的规培人员,应根据其临床能力,由科室申请,医疗管理部门审批后可以安排单独值班.但应该有一定的加强培训阶段,具体培训时间由本机构确定。

  Q7何谓单独值班?

  答:单独值班是独立承担医疗机构所设的各类值班岗位的工作,即由具备岗位资质的个人,独立决策处理值班期间全部业务,并对其决策和处理的工作负责。

  Q8为什么非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

  答:非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存在流动性大、能力水平参差不齐、责任界定不清等情况,所以不能单独值班,只能在上级医师的带领下参与值班,不得顶岗单独值班。

  Q9我院规定的值班医师职责有哪些?

  答:(1)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病区,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事离开时(如外出急诊抢救、会诊),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时间及联系方法。值听班医师必须保证24小时联系通畅,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前往现场。

  (2)值班医师负责所管病房内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的处置、急会诊和急危重患者的观察治疗,做好病历记录。对新入院患者进行初步检诊,填写首次病程记录、入院记录等病历内容。如遇有医疗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听班医师。其他方面的问题可请医院行政值班或有关部门、科室处理。

  (3)值班医师不得参与择期手术,不得参加门诊工作。

  (4)值班医师不得私自调班。确需调班者,须经住院总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并落实好换班人员后方可离开。

  Q10我院规定的医师交接班范围包括哪些?

  答:(1)新入出科患者;

  (2)急危重患者;

  (3)前一日、当日及次日手术(含侵入性操作)患者;

  (4)诊断尚未明确或经评估后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5)前一日或当日有检查或检验危急值的患者;

  (6)对医疗服务有争议的患者;

  (7)其他特殊患者。

  Q11我院规定的医师交接班方式包括哪几种?

  答:(1)口头交接班:交班医师和接班医师共同巡视病房,了解患者情况,进行床旁交接和科内晨会交接。当日手术患者和急危重患者必须床旁交班。

  (2)书面交接班:急危重症、前一日及当日手术、前一日及当日有危急值等患者须填写交接班记录,书写在《医师交接班记录本》上,交班医师、接班医师应当分别签名,并写明交接班时间。麻醉手术科、新生儿科、重症医学科等有特殊需求的科室,可以自行设计符合本科室工作特点的《医师交接班记录本》,报医务部审批后启用。

  Q12我院对医师交接班内容及要求有何规定?

  答:(1)各病房医师在下班前应做好交班准备。将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该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

  (2)接班医师在常规工作时间下班前半小时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接班医师接班后,所辖区域的医疗工作即由接班医师全面负责。遇有医疗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并请示上级医师协助处理。其他方面的问题可请医院行政值班或有关部门、科室处理。

  (3)每天早晨进行科内交接班,常规工作日由科主任或医疗组负责人主持。交班医师报告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可适当安排小讲评、提问及示教,布置当日工作或注意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