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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科研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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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根据国家科教工作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科研发展需要,总体负责医院科研、教育及外事接待工作。

  二、根据医院总体发展要求,组织制定、实施科教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三、组织申报并积极争取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对科研项目的执行进行监管。

  四、负责医院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医院科研成果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医院专利申请与转让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医院学会工作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医院科研人才推荐申报工作。

  九、负责医院科研平台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十、负责医院论文、著作的管理及奖励。

  十一、负责医院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统计工作。

  十二、负责科研档案的收集、移交、归档。

  十三、负责医院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管理。

  十四、负责外国专家来访的接待工作。

  十五、负责完成山东大学及其它院校研究生教育及实习生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山东大学及其他院校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及导师队伍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十八、负责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医院临床药师培训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临床医学研究院、临床基础研究所、动物实验中心、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图书馆、山东大学教育科等部门的管理工作。

  二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013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