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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章

预约诊疗与号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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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门诊部负责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对预约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并设专人负责预约工作。

  二、为患者提供多渠道预约方式,包括现场、电话、诊间及网上预约等。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预约范围涵盖专家门诊、专科门诊、普通门诊等所有就诊方式。

  三、对预约号源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包括中长期号源、慢性病号源等。

  四、预约诊疗采取实名制,预约患者及预约转诊患者优先就诊。

  五、为保证患者准确预约,对专家出诊、停诊等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公布。

  六、通过信息平台、电子屏幕等多种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七、预约成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患者回复预约信息。若专家因故临时不能出诊,由预约服务人员通知电话预约专线,及时通知患者更改预约专家或取消预约。

  八、为保障预约工作的有序开展,专家出诊应严格遵守医院门诊出诊医师管理规定,确保患者获得优质的预约诊疗服务。

  九、通过预约管理平台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整合资源,提高效率,方便患者就诊。

  十、对预约人员进行预约流程、操作、应急预案的规范化培训,提高预约诊疗服务能力。

  十一、定期进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评价,及时调整修正相关流程、指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