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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山东省立医院关于门诊规定病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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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参保人员患有符合35种疾病之一,并持有济南市医疗机构发给的《门规医疗证》者,才能享有门规的待遇。

  第二条 患有门规的参保病人就医,必须持医保卡和《门规医疗证》到医院“门规专设窗口”挂号,并提取本人的“门规专用病历”到相关科室就医。《门规医疗证》暂留挂号室登记保存。

  第三条 门规的病人,须到专业门诊就医、开药。医生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执行门规专用双处方开药,非门规药品使用普通处方。

  第四条 门规参保人在检查、治疗、取药前,必须到医保审核室审核后,方可执行刷卡程序。

  第五条 接诊医师要认真核对参保人的医保卡,做到人与证、病与药相符。

  第六条 接诊医师要对人员每次就诊的病情、检查、治疗、用药等情况在专用病历上作详细记录。

  第七条 病人因病情确需使用《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以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时,医师必须向病人讲明,同意后方可使用。非《门规》疾病的费用,由参保人用医保卡或现金支付,不得记入统筹基金。

  第八条 挂号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查对病人交回的专用病历、双处方、费用单据及有关检查治疗资料,按序存放保管,防止丢失,同时退还病人《门规医疗证》。

  第九条 门规病人住院待遇同普通医保。

  自2009年4月1日起济南市医保办对各医疗机构定点的门规病人实行定额管理。人均统筹定额标准为:综合病种治疗人均2800/年;恶性肿瘤的治疗人均2500元/年;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人均50000/年;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人均70000/年。给医院提出新的管理要求,为强化管理,提高服务在原来的基础上提出新的管理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医保定岗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医保三大目录,对门规病人提供基本的用药,并针对病情进行合理检查、合理治疗。

  2、 对医生的书写要求:病人使用专用门规病历和门规专用双处方。医生书写病历要认真,病情记录要详细,处方开写药物名称、用法、剂量、数量要书写要清楚,并发症用药必须有相应的检查结果。要根据病人当次就诊的实际病情开药。

  3、医生开药要做到人证相符(防止冒名)。

  4、周六、日门规病人就医仅限急诊。慢症病人遇有特殊情况限开2天的药量。

  5、门规急诊就医;

  (1)接诊医生必须详细记录就诊病情,必须符合急诊条件,方能走门规急诊报销程序。

  (2)医生要针对门规病人的病情进行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的基本用药。使用贵重自费药品要告知病人,费用自理,并家属签字。

  (3)门规急诊病人开药限当日量,而且符合门规定点病种的药物、检查、化验、治疗。与本次就诊病情无关的药物、检查、化验,费用全部自理。

  (4)医生必须写明病人当次就诊的疾病诊断,不能任意更改。

  (二)、综合病种和恶性肿瘤的管理要求

  1、综合病种和恶性肿瘤多为一人患多种疾病,这一部分病人取药频繁,管理难度大。医生应重点掌握,以病人当次就诊为主的药物,不开与本次就诊病情无关的药物。

  2、处方值要求:门规病人每次处方值不超200元,静脉输液3天量,最长不超过5天的量。

  (三)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要求

  1、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要求:

  (1)政策规定人均年统筹定额5万元。

  (2)固定专业科医生:郭齐 孙晶。

  (3)每次开药半月量,处方值有医生掌握,但不能超过总人均年统筹定额

  2、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肝、肾、肺)

  (1)政策规定人均年统筹定额7万元。

  (2)固定专业科医生开药:

  肝移植抗排异治疗固定医生:刘军主任、杨风辉、徐延田。

  肾移植抗排异治疗固定医生:金讯波主任、孟慧林。

  肺移植抗排异治疗固定医生:孟龙主任 杜贾军 王晓航 王磊。

  (3)每次开药半月的量,处方值有医生掌握,但不能超过总人均年统筹定额

  (5)其他医生开药不记帐。

  (四)、各专业医生要根据门规病人的病情进行合理的诊治,符合住院标准的尽可能收治住院治疗。

  (五)、医保办每季度抽查门规处方并统计大处方的数量,对违规医保定岗医师名单,在医院办公平台上通报。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严重者取消医保定岗医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