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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文明节俭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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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职能部门、业务科室: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部署要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结合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要求,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廉洁行医,拒绝商业贿赂、红包、回扣,要自觉提升组织意识,杜绝圈子文化,以实际行动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面推进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二、按照中纪委、省纪委的要求,中秋、国庆期间严防各类 “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有价证券、高档酒水和月饼等节日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及超标准公务接待等活动;严禁各职能部门、各业务科室人员参与医药企业安排、组织的宴请、旅游、出国、娱乐、健身活动及出入私人会所、奢侈消费等;严禁接受医药企业赠送的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及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电子红包等隐蔽消费凭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三、医院党委进一步加强部署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严格要求,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组织党员进行学习,早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倡导廉洁从政、廉洁行医,营造节俭、文明、廉洁的节日氛围,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医院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履行监督责任,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党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举报电话:68776343

  举报邮箱:slyyjw6343@163.com

  中共山东省立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