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章

数据备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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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日期:2005年6月

修订日期:2015年12月

  为了确保医院工作正常进行,减少由于计算机软硬件故障、自然灾害、病毒侵入等原因对数据造成破坏,保证医院数据的安全性和可用性及工作的连续性,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服务器(包括HIS、EMR、PACS、RIS等)、主干交换机及其它系统主要设备均由信息网络中心负责数据管理和备份。

  2.信息网络中心建立数据备份机制,以防止系统数据的丢失。由数据库管理员负责数据备份工作,并认真填写备份日志。

  3.数据库管理员实行AB角制,当主管理员休息时,由辅助管理员负责数据备份工作。

  4.数据分为一般数据和重要数据两种。一般数据主要是指个人或部门的各种信息及办公文档、电子邮件和通讯录等;重要数据主要包括各科室数据、财务数据、人事数据、网站数据、各应用服务器数据和数据库数据等。一般数据由各部门自行备份,由信息网络中心的工程师提供技术支持,实行“谁备份谁负责”的原则。重要系统数据由数据库管理员负责备份,机密文档和人事数据由机要人员负责,财务数据由财务人员负责,应用服务器数据和数据库数据等数据由信息网络中心专门的数据库管理员负责。

  5.重要数据实行三重备份制度,除在本地硬盘上备份外,还应进行异地备份。

  6.备份的时间为:网络操作系统每月备份一次;应用系统每次修改后备份一次,并保留历史版本;每天备份服务器上的系统数据。

  7.所有服务器、主干交换机及其他系统主要设备由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运行、维护和备份管理。

  7.1所有服务器、主干交换机及其他系统主要设备配置更新变化时及时进行备份;

  7.2应用系统、软件每次修改过后均需进行备份,并保持最新版本;

  7.3每周完全备份服务器上的相关文档和数据库中的所有数据;

  7.4系统有重大改动或更新时,需在改动当天进行备份。

  8.数据备份工作应由操作人员进行详实记录。

  9.网络遭受攻击、服务器硬盘损坏或病毒感染等突发事件,严格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需要进行数据恢复时,由信息网络中心的数据库管理员按规程执行恢复程序,同时将具体情况记录到数据备份及恢复档案中。